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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国际私法
一、命题规律
1、考题源自法条。国际私法试题历年特点:试题侧重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2005年更为突出,试题全部来自中国的相关立法,纯粹的理论题一道没有。而现今中国国际私立法条文总数量不大,且可考部分非常集中,考点比较容易掌握。 2、重点有所调整。从以往出题看,总论中冲突规范的相关制度、分论中具体领域的法律适用、涉外民诉程序是历年的三块重点。但近年出现了命题重心的转换,2005年特别明显,总论部分以前几近半壁江山,该试题几乎不考,涉及法律适用的试题分值也有所减少。程序部分以前一般两三道题,2005年共11题中竟有6题,涉及程序法的方方面面。此外还首次针对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命题,改变了以前从来不考该部分的传统。
二、复习指要
1、兼顾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的特点在于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从知识结构上看,基本理论部分应强调理解,而具体领域的法律适用和程序法部分侧重记忆。 “ 2、单列中国立法。我国的国际私法规则主要见于《民法通则》、《继承法》、《海商法》、《票据法》、《航空法》、《合同法》、《民诉法》、《仲裁法》,以及涉及区际问题的相关法律。我国参加重要国际私法公约为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和《纽约公约》。其中常考的部分条文并不难总结出来,建议围绕知识点,将相关条文集中,进行重点记忆,并分别设计案例将知识点的变化予以穷尽。
第三部分 国际经济法
一、命题规律
1、出题重点集中。司法考试该部分的重点一直是国际贸易法部分,涉及平向贸易法部分及其纵向贸易管制法部分。并且覆盖了该部分大多数知识点,而且出题灵活。 2、模式基本定型。除了重点考查国际贸易法之外,“其他法律制度部分”分值有限,通常出题会涉及国际投资法、国际知识产权法,而其中的国际税法部分一般间隔考查,国际金融法部分则历年未考查过。
二、复习指要
1、删繁就简。国际经济法体系庞杂加上应用性强,使得许多考生畏难,复习阶段首先要科学地减负,因为司法考试中该部分的考测实际上内容有限,将分析重点放在出题密集区。而且就是在重点知识区,仍然要突出重点。 2、理解至上。即使在主攻国际贸易法部分,我们仍会发现知识点众多,及涉及公约及国内法条文看之不尽。一个看似笨拙,却非常有效的方法就是理解。如众多的贸易术语可以在理解之后分组记忆;中国外贸管制法中的知识点完全可以与WTO贸易管制制度联系起来理解;WTO争端解决的体制也可以通过图表予以清晰化。同时鉴于该部分出题日益呈综合性和灵活性,这就要求考生备考之际,多进行综合性的案例演习。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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