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的基本介绍
一、研究生分类概况
1.研究生的基本分类
(1)研究生按学历层次分为硕士、博士、博士后。
(2)研究生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脱产研究生是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是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
(3)研究生按在校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不同,分四种类别:“非定向”、“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自筹经费”。
①非定向培养:是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考生的培养费用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因此,考生入学时不需交学费,国家按月发给考生一定的生活费。入学时,考生还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毕业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
②定向培养: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培养费用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学校、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③委托培养:是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学校、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④自筹经费:是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录取前,考生与录取学校签署自筹经费协议,培养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学校,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2.研究生的优势
研究生优势在于具备更强的专业和科研能力。在研究生阶段,通过系统而扎实的专业学习,与导师更为贴近的直接交流,以及课题研究机会,能够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一整套坚实的理论基础。这种更强的专业和科研能力突出体现在学术成果方面。
硕士毕业生就业在以下几方面有明显优势:(1)政策更宽松;(2)就业机会更多;(3)就业层次更高;(4)待遇更为优厚;(5)发展前景更好。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