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期限
脱产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
(一).硕士研究生的种类
研究生的种类
●按学习方法不同,分为脱产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
●按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自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有时候也可以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开支,或获取社会赞助。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公费"研究生,目前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中占据较大份额,但随着连年扩招,自费研究生的名额也在不断扩大。
●按照专业和用途的不同,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种类研究生。其中普通研究生占绝大部分。目前我国比较成熟的特殊研究生主要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一般简称"法硕")。近来又出现了行政管理硕士(MPA)。特殊研究生和普通研究生在报考资格、学制要求、学习内容等方面均有很大不同。
(二).招生计划的确定
1.招生计划包括国家招生计划和用人单位委托培养招生计划
国家招生计划的服务范围是: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国家招生计划在其服务范围内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分定向培养、非定向培养两类招生计划编制。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由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其他方面的需求编制。
2.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和用人单位委托培养招生计划均由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以合同形式确定
国家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国家招生计划根据全国的需要编制。其他高等院校国家招生计划的编制,应优先保证主管部委和地方的需要。在保证上述需要后,根据可能和需要,可以通过横向联系,以合同形式,编制为非本系统、本地区的属于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内用人单位定向培养的招生计划。科学研究机构的国家招生计划,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要来编制,一般不再为其他用人单位培养硕士生。
(三).学习期限
脱产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
(四).读研究生的途径
不脱产申请攻读学位,通俗的讲,就是一边工作,一边攻读学位,也称为"在职学位生"。学位生采取旁听等形式随正式研究生一起学习,并参加同样的考试,通过后可以申请学位。学习、考试、答辩均需交纳一定费用,一般全部下来在数万元左右。目前只有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少数重点大学招收学位生,机会不多,而且必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随着学位管理的加强,通过这条途径来获取学位的难度越来越大了。一般最终能够通过答辩、取得学位的比例并不高。
单独考试是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业务骨干而设置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本科毕业在申请的专业或相关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已经发表过论文或成为业务骨干的,才可以申请单独考试。单独考试的科目设置与全国统考一致,公共课试题难易程度也与统考水平相当。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而言,就读研究生可以考虑的路主要是两条:一是保研,二是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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