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珂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近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下发专门通知,进一步鼓励普通高校和中职校在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专业学历,以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此外,普通高校、中职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尚未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本人要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在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发给报到证。
自考毕业生可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省人事厅申办高一层次学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