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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闽师学位[1999]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我校每年接受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专业同当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的招生专业。
二、申请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并在公开发行(有CN号)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与此相当的科研成果。
三、申请程序
资格审查(报名)→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即课程学习、考试)→申请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学位申请(进入论文评阅、答辩等)→授予学位
1、资格审查(报名)
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fjnu.edu.cn)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课程进修班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向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提交(可现场提交或邮寄)以下材料:(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系统打印);(2)报名费150元;(3)近期一寸黑白正面照片1张;(4)身份证复印件1份;(5)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式1份(所在单位审核,并注明“系原件复印”字样);(6)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至少发表一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论文封面(应含有CN号)、目录、论文正文;或与此相当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7)《福建师范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以上有关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中“学位管理”下载。
报名时间:与当年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同时报名(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具体见当年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邮政编码:350007 电话:0591-83465382)
如需《报名须知》,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网址:Http://yjsc.fjnu.edu.cn
2、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课程学习主要依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考试必须与在校同专业硕士生参加同种考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经过2-4年的学习,通过相应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或6月份,报名地点为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具体事宜见当年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四年内未通过我校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必须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和水平考试后(三个月内)于当年的9月1日至—10月15日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栏”填写“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同等学力人员简况表”,然后打印《福建师范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申请表》,本人手写签字后寄送我校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到我校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下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证明(申请人应留存复印件1份以备日后填表);
②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学科)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下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证明(申请人应留存复印件1份以备日后填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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