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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数据整理和在职教师以及2002-2007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认定工作9月份展开,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离开教育教学岗位5年的展缓办理资格认定。
认定时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于9月12日-14日,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单位)提出申请。由福州市教育局认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报名地点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市教育宾馆617室,福州群众路小学隔壁,联系人:柯老师,电话:83340647)。在职教师的由所在学校(单位)于9月5-7日随带介绍信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相关材料。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时即可领取相关申报表格。
所需资料
报名者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复印件等。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补修“两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2002年8月份前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结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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