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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记者从省征兵办公室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女兵公开征集试点,计划安排女兵指标102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开征集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女青年和部分2007年考入高等院校的女大学生。
公开征集女兵要求年满18至19岁,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女青年;在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要求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55公斤以内,整体形象较好。有文艺特长的优先征集。
组织在校女大学生公开征集试点的院校为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工程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闽江学院、厦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集美大学、泉州师范学院、漳州师范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莆田学院等16所高等院校,每所院校原则上安排1至2名指标。
组织应届高中毕业女青年公开征集试点的县(市)区为福清市、厦门市翔安区、晋江市、云霄县、莆田市涵江区、连城县、三明市梅列区、建瓯市、福安市,每个县(市)区安排2至3名指标。另外,各设区市还将指定一个县(市)区组织应届高中毕业女青年公开征集试点。没有担负省、市女兵公开征集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各推荐1至2名应届高中毕业女青年,报省征兵办公室审核,由省征兵办公室公开征集。
女兵公开征集按照公开条件、报名目测、择优推荐、政审体检、审批定兵、张榜公布、联合走访等7个步骤,由下而上组织实施。11月10日前,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开设女兵公开征集报名登记站,报名应征女青年要携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高中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复印件,在校女大学生携带学生证复印件。(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苏继承 徐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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