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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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14日,下同)从市司法局获悉,今年司法考试最重要的变化是:首次允许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并第一次允许在读的大三学生报名。 为方便居住在台湾或海外的台湾居民来大陆报考,今年专门在深圳和厦门两市设立报考点。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 昨天,市司法局法规教育处处长潘小平说,今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比往年又有所放宽,全国允许法律大专生报名的县区又多了90个。潘小平说,今年依然允许外地人员来厦报考,但报考者今年还要求提供在厦学习、工作的证明。 今年司法考试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三学生)参与,但报名时需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如果这类考生通过了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则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另外,今年司法部还对准考证进行了改革,今年的准考证实行双证制度:报名符合条件者即得到一个确认考试资格的主证;而确认考试地点和考场的副证,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或从报名机构办公地点领取及要求报名机构邮寄,另外还可在考场领取。 据悉,今年依然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双重手续”,网上预报名时间是6月1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是7月5日至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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