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大学生在线 >> 教育 >> 菁菁校园 >> 高校信息库 >> 福建 >> 厦门理工学院 >> 正文
2008年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网综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16:13:00 [查看评论]

  第十七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奖学金

  1、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给予3600元的奖励;超本一批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者,给予8000元的奖励;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或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奖励8000元,集体项目减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奖励3600元;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者,奖励3600元。如果同时符合所列条件者,只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2、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为一、二、三等。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单项奖及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

  (二)贷、助学金

  1、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在校期间由市财政贴息100%,毕业后则由学生个人承担100%的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只需按具体要求就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

  2、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学校拨出20万元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的路费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

  3、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为确保新生质量,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身体状况、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二十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根据授予学位条例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2-2189119、6291678

  招生办传真:0592-2188457、6291618

  监审处电话:0592-6291117

  招生办网址:http://zsb.xmut.edu.cn

  招生办邮箱:zsb@xmut.edu.cn

  招生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394号(邮编:361005)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

上一页  [1] [2] 

福建2008高考专题,快乐高考,我的大学!
教育录入:蔚薇    责任编辑:蔚薇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教育:

  • 下一篇教育:
  • 焦点关注

    闽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

    厦大软件学院赴平和县
    ·厦大嘉庚学子走访福建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
    ·厦大软件学院赴平和县九峰镇支教实践队圆满完成各项任
    ·莆田学院管理学院开展“三下乡”科技兴农实践活动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南安e梦实践队走访南安中宇水暖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南安e梦队走访南安万家美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南安e梦队抵达南安
    ·大学生薪酬期望值继续走低
    ·YBC福建办在全省九地市设工作站招聘9名执行干事
    ·高校毕业生热衷“情侣联聘” 用人单位未必看好
    ·劳务派遣:毕业生上岗“捷径”
    ·大学生找工作要签合同
    ·今年高校毕业生达559万人

    厦大嘉庚学子自拍自导

    高校毕业生热衷“情侣
    动态
    聚焦
    校园
    考试
    培训
    就业

    闽志愿服务西部

    高校毕业生走后

    厦大嘉庚学子走

    终极发言:大学

    福州4620画室

    高校毕业生热衷

    福建大学生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建大学生在线”或“来源: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福建大学生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取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单位,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福建大学生在线”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福建大学生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等等存在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E-Mail:fjstu#163.com(请将#换为@),每日会有工作人员收发。确认之后会予以处理。
    评论快速回复
    姓名/网名: *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聚焦图片

    论坛新贴

    版权所有:福建大学生在线(www.fjstu.net)All Right Reserved 2003-2008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6号兰庭新天地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05000367号 尚象品学文化传播机构
    ·广告洽谈QQ:97686522
    ·项目合作QQ:97686511
    ·本站邮箱fjstu#163.com